钱士军/王培云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城南望府(皖(2018)五河县不动产权第0016042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钱士军 王培云
2024年08月02日
扫码关注五河县门户·微信
扫码关注五河县门户·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