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执法〔2015〕3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20号)和省住建厅《安徽省县城规划建设管理2014-2017年六项行动方案》(建城函〔2014〕1590号)文件精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着眼于城市现代化发展需要和依法治国要求,按照城市的标准管理好县城,以“三治”(治脏、治乱、治违)、“三增”(增强功能、增加绿量、增进文明)为突破口,推动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努力将县城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特色彰显、社会和谐的美好城市,充分发挥县城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集聚、辐射和带动作用。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五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城规划建设管理2014-2017年六项行动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吕有辉
副组长:祁开军、汪升宏、刘华胜、陈传舟、张洪
成员:张跃林、洪伟、聂恒飞、王健、于献其、刁元西
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局执法监督科负责辛苦行动计划落实推进督查考核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一)规划提升行动
配合县规划部门编制《城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城市户外广告总体规划》等城市管理专业规划。
(二)整洁行动
1.清理各类垃圾。重点解决主次干道、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垃圾乱堆乱倒、收集清运不及时、清扫保洁不到位、环卫设施不配套等问题。全面落实《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门前三包”制度,推进生活垃圾收运密闭化、主次干道巡回保洁、其它路段定时保洁。加大水冲式公厕建设和旱厕改水厕力度。管理好县垃圾卫生填埋场,推进新型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2.整治建筑立面。全面整治临街建筑的阳台、门窗、屋顶乱吊挂、乱堆放和建筑立面的污损、陈旧等问题,整治和改造店招店牌,拆除违规户外广告,遮蔽和迁移空调外机,清理和维护外立面。对有条件的街道、楼体实施改造。做到建筑立面整洁有序、体现地方特色。开展临街路实心、封闭式围墙的改造,实施拆墙透景、透绿。
3.整治广告。加大店招店牌、户外广告、各类小广告的整治力度,采取规范引导、行政许可和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逐街逐路全面清理,解决广告设置“滥、破、差”问题,做到规范有序、整洁美观、合法合规。
4.治理公共场所卫生。加强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管理和整治,严查无证无照经营,落实“门前三包”等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公共场所及周边区域环境整洁,按规定设置废物箱,无垃圾、污水、痰迹等污物,无违章设摊,经营摊点无跨门营业。
5.创建卫生、文明县城。以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县城为抓手,抬高标杆,努力改善县城环境卫生面貌,增强文明素质,完善县城功能,提升管理水平。
(三)畅通行动
开展经营秩序整治。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的要求,加强摊点管理。合理规划早餐网点、菜市场及其他临时市场。加快各类集贸市场、专业市场建设步伐,做到引摊入市,划行规市;加强摊点保洁管理,确保摊收场清地净。
(四)拆违行动
1.清查登记。全面清查登记城区范围内的各类违章违法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认真梳理统计未批先建、超期临建和乱搭乱建的违法违章建设,明确违建性质和数量,建立拆违控违统计台账,做到无遗漏、全覆盖。
2.依法拆除。对清查的违法建筑以及乱搭乱建、超期临建等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实施专项拆除行动,做到应拆尽拆、清除到位。
3.有效控违。建立控违巡查的体制机制,严格执行“先规划、后建设,先许可、后施工”的建设程序,对违法违章建设和乱搭乱建行为“露头就打,发现就拆”,确保“拆得掉、控得住”。
(五)绿化提升行动
及时查处毁坏城区园林绿化行为,打造优美生态县城。
(六)出口整治行动
开展城市出入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对县城5个出入口违章建筑、乱设摊点、违章广告设施、乱倒垃圾等开展整治活动,合理配置环卫基础设施,做到县城出入口容貌整洁、美观、有序。
四、实施步骤及责任分工
(一)制定方案
2014年,对照工作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六个行动工作方案,城区市容环境做到基本有序整洁。(责任领导:吕有辉 责任部门:办公室)
(二)全面整治
1.规划提升行动。2015年配合县规划部门完成《城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城市户外广告总体规划》两项专业规划,依规划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责任领导:祁开军汪升宏 责任部门:环卫所 广告办)
2.整洁行动。
(1)实施洁净工程。2015年保持城区环卫服务二轮市场化良性运营,对升阳升等4家环卫服务公司严格按照《城区环卫服务合同》考核标准和细则进行全方位督查,不断提升城区环境卫生质量。定期组织开展对城区主次干道、圈堤、桥爪下等卫生死角及玉带河、龙河河面清理行动,配合城关镇及社区做好背街小巷、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工作。兴县路、淮河路等主干道使用洗扫车进行机械化降尘作业,机械化作业率达60%,每日洒水3-5次,主干道和青年圩广场等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保洁。推进生活垃圾收运密闭化,做到桶装车载,杜绝二次污染,垃圾转运站和县垃圾场作业规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率达到90%以上。严格执行《五河县三车管理实施意见》,开展联合执法,解决渣土车、散装运料车和混凝土搅拌车抛撒滴漏污染城区环境问题。加大水冲式公厕建设和旱厕改水厕力度,公厕免费对外开放。严格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落实责任,加强检查,保持环境清洁。2016年组织实施好城区环卫服务第三轮市场化运营,城区环境卫生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2017年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机制。(责任领导:祁开军宏 责任部门:环卫所)
(2)整治市容市貌。2015年,严格执行《五河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实行户外广告审批制度,对新审批的店招店牌按路段、楼体统一样式、统一尺寸、统一高度、统一材质;开展国防路店招店牌整治行动;及时清除户外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招牌条幅、商业灯笼及落地广告招牌,户外广告画面公益广告版面不低于30%。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沿街建筑立面改造规划,对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平台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行为进行整治。个别临街陈旧、污损、凌乱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动员业主实施整体修缮、清洗、整治。及时清除城区各类小广告牛皮癣,基本杜绝跨店经营,引导非机动车辆在指定划线区域有序停放。 2016年推动按规划对大型户外广告位进行公开竞拍,对店招店牌整治延伸到其他主干道。2017年巩固整治成果,推进综合整治和常态管理。(责任领导:汪升宏 责任部门:市容执法大队)
3.畅通行动。重点整治经营秩序。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的要求,加强摊点管理,引导商户守法经营、规范经营。按照便民利民原则,合理规划早餐网点、临时摊点群引摊入市,还路于民。2015年,采取堵疏结合的措施,开展流动摊点整治。对未经批准自发形成的骑路、骑坝市场坚决取缔,杜绝在学校、医院、企业门口经营,疏导到附近小巷或指定区域经营,对国防路南段摊点群试行由物业公司社会化管理,联合环保等部门对烧烤、夜市排档进行整治。开展对城区主干道钢材、废品收购点、大理石、轮胎、门窗加工业出店占道经营整治行动。2016年,合理规划临时摊点群,逐步实现流动摊点分类集中经营,并实行社会化管理。2017年加强摊点保洁管理,做到加强摊点保洁管理,确保摊收场清地净。(责任领导:汪升宏 责任部门:市容执法大队)
4.折违行动。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打击违法建设。对城区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全面清查,严禁未批先建,依法拆除城区乱搭乱建、超期临建等违法建筑,各类新建和保留建筑全部达到依法合规要求。在依法整治的同时,坚持疏堵结合、疏导在先,开展风险评估与防范,强化沟通协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完善中心城区网格化、精细化、责任化查违控违工作机制,采取增加巡查频率、及时拆除违建等措施,加大对待征迁地块查违力度,迅速有效扼制该区域新生违建增长势头。以拆违促征迁,加大存量违建拆除力度和进度。在中心城区周边地区推行“属地管理,重心下移至村居”的巡查控违工作机制,落实包保工作制度和查违风险保证金制度,查违工作实行日报告、周通报。2015年中心城区新生违建继续保持零增长,2016年中心城区周边区域新生违建趋于零增长,2017年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新生违建全部达到零增长。(责任领导:张洪 责任部门:行政执法大队)
5.绿化提升行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快从重查处毁坏园林绿化景观案件,保障城区绿化完好。(责任领导:汪升宏 责任部门:市容执法大队)
6.出口整治行动。开展对县城出入口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及时拆除违章搭建、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清理清运各类垃圾,保持出入口整洁有序,提升城市形象。与住建等部门密切配合,2015年整治好县城高速出入口和沱湖出入口,2016年整治北店出入口,2017年整治河口104年国道出入口。(责任领导:祁开军 汪升宏 张洪 责任部门:环卫所行政执法大队 广告办)
(三)巩固提高
2017年不断巩固六个专项行动成果,建立环境卫生、经营秩序、广告治理、巡查控违等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力争达到全省卫生城市和省级文明县城标准,争创全省文明县城和卫生县城。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进一步加强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是省委、省政府一项重要决策,对改善县城面貌,增强县城集聚功能,建设皖北最美水乡,打造宜居宜业环境,促进农村转移人口在大中小城市均衡分布、有序流动,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加快美好安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落实责任
局各科室、各部门对照各自职责,制定2015年六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分管领导、责任人、推进步骤和完成时限,确保我局按期完成各项行动年度目标任务。
(三)加强督查
局执法监督科要对各部门专项行动计划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及时通报;对被县通报的,要分清责任,限期整改。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未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依据局绩效考核办法给予处罚。
五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