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01 00:00来源:五河县政府 浏览量:字体【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规划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美好乡村建设推进会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部署,现就做好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县(市、区)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各地要在总结近年来我省美好乡村规划编制经验的基础上,开展县(市、区)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县(市、区)域乡村建设规划作为县(市、区)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编制。已编制总体规划、但乡村建设规划不完善的,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87号)要求,修编县(市、区)域乡村建设规划。在规划编制中,加强与村庄布点规划衔接,要充分吸收村庄布点规划的核心内容;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防止生搬硬套和 “一刀切”,避免出现照搬城市规划方法和标准、脱离农村实际、实用性差的乡村规划。

计划用2年时间,完成全省县(市、区)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更好指导美丽乡村建设。

二、进一步优化完善中心村布点

要根据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完善,进一步优化中心村布点。中心村布点要坚持“政府引导、群众参与、适度前瞻、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的原则,确保布点建设的中心村成为未来农村人口的永久性居民点。同时,要防止出现因城镇化加快、“空心村”加剧现象;要纠正不顾农村实际,盲目迁村并点,甚至赶“农民上楼”的现象。2月下旬,我厅将组织专家,指导各地开展中心村布点优化完善工作。

中心村布点优化完善工作原则上4月上旬结束,请各市、省直管县4月底前将中心村布点优化完善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我厅。

三、抓紧组织编制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规划和中心村建设规划

各地根据今年美丽乡村建设的任务,抓紧组织编制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规划和中心村建设规划。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规划要突出抓好“两治理一加强”,即治脏、治乱,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尽快改变脏乱差局面。中心村建设规划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开展规划编制,以简单明了的方式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要尊重自然,注重地域历史文化传承,避免宽马路、大广场及“兵营式”布局等现象。同时要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加大农房风貌管控力度,着力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5月底前各地应完成本年度实施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规划和中心村建设规划。我厅将同步组织规划建设技术人员,对整治规划和中心村建设规划进行技术评估。中心村建设规划评估主要依据《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标准》以及省美丽乡村规划建设的相关政策要求。评估重点是整治中心村建设规划编制征求群众意见是否到位;整治内容是否齐全,镇区、村落整体风貌是否协调,规划成果是否规范;是否有大拆大建、贪大求洋、大门楼、大广场等现象;垃圾、污水处理和供水、道路设计及两侧景观整治方案是否妥当,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是否合理;村庄自然资源和村庄肌理是否得到保护和延续,村庄风貌是否得到有效管控;中心村是传统村落的,相关历史遗存和传统文化是否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是否有效衔接等。

 

  

                201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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