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6 17:06来源:五河县政府 浏览量:字体【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规划建设委)、城乡规划局(规划局),广德县、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6411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抓好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试点。各地要在总结近年来美丽乡村规划编制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开展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试点,建立以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为依据和指导的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体系,统筹安排乡村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二、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根据美丽乡村建设要求,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动员、组织和引导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并将村庄规划成果纳入村规民约一同实施。

三、加大试点工作推进。各地要按照住建部要求,积极开展规划试点工作,原则上每个市开展县(市、区)域乡村建设规划试点的县(市、区)不少于1个;每个市村庄规划试点不少于2个,省直管县不少于1个,从列入2016年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中选取;试点名单请于2016615日前报我厅。列入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试点的,于20161130日完成规划编制;列入村庄规划试点的,于20167月底前完成规划优化工作。试点规划的基础情况和规划成果请于20161210日前报送我厅,经我厅组织专家遴选,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荐申报2016年度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示范。

联系人:厅村镇规划与建设处 吴胜亮

  话:0551-62871524

 

 

 

                    201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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