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五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蚌埠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2023年度五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决策事项程序全过程记录。
四、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范围或者应当在出台前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2023年度五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
2023年度五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承办部门 |
项目名称 |
时间安排 |
1 |
五河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
五河县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 |
6月份 |
2 |
五河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
五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方案 |
12月份 |
3 |
五河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
五河县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工业低效用地全面清理全域清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
5月份 |
4 |
五河县经济和 信息化局 |
关于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
6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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