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五河县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修订的背景
2019年11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国资发改革〔2019〕52号),2023年蚌埠发布实施了《蚌埠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蚌政秘〔2023〕2号),提出了深刻领会管资本的实质内涵,聚焦优化国有资本配置,管好资本布局;聚焦增强国有企业活力,管好资本运作;聚焦提高国有资本回报,管好资本收益;聚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管好资本安全;聚焦加强党的领导和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二、制定依据和意义
根据《安徽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蚌埠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蚌政秘〔2023〕2号)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我县出台了《五河县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加强优化国有资本配置,管好资本布局;聚焦增强国有企业活力,管好资本运作;聚焦提高国有资本回报,管好资本收益;聚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管好资本安全;聚焦加强党的领导和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三、研判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2023年我市发布实施了《蚌埠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蚌政秘〔2023〕2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县国资委研判起草我县管理办法,县国资委当即抽调骨干学习建设先进地区经验,并结合我县实际初步草拟了《办法》。
(二)征求意见。2024年1月23日,县国资委通过函询的方式先后征求了县纪委监委、县发改委、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县招商和园区发展中心、五投集团6家单位意见,经过各方建言献策最终定稿,于2024年2月经过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实施。
(三)合法性审查。2024年2月7日,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五司审〔2024〕22号)。
(四)正式印发。2024年2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3月13日,以县政府文件形式印发施行。
四、工作目标
《办法》中主要包括七章共计37条。
目的是优化国有资本配置,管好资本布局,聚焦增强国有企业活力,管好资本运作,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完善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主要内容
《办法》中主要包括七章共37条。
第一章是总则。规定了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和企业国有资产概念定义。
第二章是企业负责人管理。介绍了重要人事任免、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等相关规定。
第三章是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对属于企业重大事项的审批,按不同条件分别由县委、县政府、县国资委进行审批, 县政府及县国资委依照有关规定,结合县属企业的功能定位、治理能力、管理水平等实际情况,“一企一策”对县属企业给予分类授权放权,做到权责对等、动态调整。
第四章是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县国资委和企业应当在各自的权限内,贯彻落实好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制度,并做好企业国有资产运行情况报告工作。
第五章是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以及社会监督。
第六章是法律责任。县国资委或县属国有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是附则。
六、创新举措
优化国有资本配置,管好资本布局;聚焦增强国有企业活力,管好资本运作;聚焦提高国有资本回报,管好资本收益;聚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管好资本安全。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对县属企业的交易、投资、担保等行为加强监管,并完善相关监管制度。
二是进一步优化调整出资人监督机制,加强与审计、纪检监察、巡察等外部监督力量的有效衔接,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提升监督合力,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是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健全财务、审计、企业法律顾问和职工民主监督等制度。
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县属企业负责人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其因不当决策给企业国有资产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的责任。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五河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解读科室:国资股 周维光
政策解读咨询电话:0552-5886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