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8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刘光祖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城区学前托幼》第48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托育服务供给
截至到2024年6月30日,我县备案托育机构共29家(独立托育机构8家,“托幼一体化”托育机构21家),可提供托位1910个。其中城南新区共有备案托育机构10家(独立托育机构3家,“托幼一体化”托育机构7家),可提供托位860个。除“托幼一体化”托育机构仅招收2周以上幼儿外,独立托育机构均招收6个月—3周岁幼儿。2023年托位实际使用率不足30%,现有托位可以满足家长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现实需求。
二、推进托育中心建设
我县将于2024年按照不少于150个托位、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的标准建成1个县级公办独立托育机构。目前主体建设已完工,正在准备装修。
三、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
根据蚌埠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工作的通知》(蚌教基〔2023〕1号)文件精神,我县托育机构收费除1家民办托育机构收费为每月1380元外,其他收费均在每月280元至600元之间。
五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9日
(联系电话: 50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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