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8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吴刚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供药品共享服务,解决医药资源浪费问题》第28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制定方案
制定《五河县节约药品资源遏制药品浪费制度》,从规章制度上要求节约药品资源,遏制药品浪费,进一步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二、规范医师处方
督促医疗机构医师要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开具处方,包括适宜的用药剂量、频次、疗程等。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符合条件的慢性病等情况,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12周。对于品种数多、剂量大等不合理情况进行通报,依法依规对医师采取限制处方权,甚至取消处方权等措施。将督查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落实奖惩措施。不得无适应证开药,不得以单纯增加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开药,不得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已开展2次县域内医疗机构医师处方专项督导。
三、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网络平台以短视频、音频、图解等百姓通俗易懂的形式,持续做好相关知识网上普及;村、社区充分利用宣传栏、公众号、微信群、QQ群、电子信息屏等,开展遏制药品浪费宣传。制定常用药品备药量指南,引导群众摒弃盲目囤积药品、互相介绍随意吃药等错误行为,使公众认识到“是药三分毒”,提升公众理性购药、科学备药、合理用药、节约药品的意识。
五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
(联系电话:0552-505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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